不同的合同关系
首先一个必须区分合法一些基本的东西: 有 Amazon.de 和买方-和一个 Amazon.de 和卖方之间的契约关系. Amazon.de 可授予所有可能的保证,买方作为其交易对手与她可以看, 如何想 Amazon.de.
这独自一人了一次没有进一步的影响,我作为卖方, 因为签约购买人在这种情况下是是 Amazon.de. Amazon.de 和买方可以洽谈合同, 在卖方作为第三方未获他同意一些东西承诺. 订立,损害第三方是合同的无效的.
未受影响, 什么保证是亚马逊
反之亦然,卖方也没有办法了, 采取的影响, 是否和什么条款 Amazon.de 提供单独的保修买家, 最后,这项保证是不由卖方授予是.
由于 A-z 保证要求买方卖方 Amazon.de 的所有索偿, 在这方面的法律地位的买方发生 Amazon.de. Amazon.de 可能需要再这样追索权作为卖方的钱, 买方已收到.
亚马逊没有追索权的义务
虽然未必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卖方,是保证的从 Amazon.de 决定或反对给予买方, 他的确不是合同有效追索权- 或是. 输入到亚马逊对赔偿.
这意味着, 在保修范围内必须有法律并不一定证明保证的恢复. 但是其条款和条件中的 Amazon.de 明确保留权索赔:
条款和条件的亚马逊
“Amazon.de 保留权利, 从卖方要求赔偿, 如果由于要购买合同担保不足履行的项的各自买方根据 A 的规则来到 z 补偿从 Amazon.de。”
正是在这些条款和条件的基础上 Amazon.de 让 regresspflichtig 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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